现对衢州市柯城区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处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内容补充说明如下:
1、招标文件第28页第二点“2、商务评分(30分)”中“本项目最
高限价为:3694611元,最低限价为:3020000元。”改为“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694611元。”
2、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改为“2017年12月22日15:
30时”。
衢州市柯城区农业与农村办公室
浙江八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7日